

北京的住房租赁市场正经历着美好的时光。 9月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集体土地建设和租赁住房项目可申请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配套住房。 45000元/套,非配套住房30000元/套,宿舍50000元/套。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专项资金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首付租金不得高于或者变相高于周边同类房屋均价。
资料图:邓伟
为多渠道筹措租赁住房,《办法》规定,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请专项资金,也可以根据两者协议委托经营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派对。专项资金按单位、房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完整住房4.5万元/套,非完整住房3万元/套,集体宿舍(使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上,入住人数4至8人)5万元/套。
同时,还可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租赁住房改造。标准为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房间1万元/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上的房间2万元/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专项资金的集体土地建设和租赁住房项目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纳入本市新增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范围 ;毗邻工业园区、交通枢纽或工业新城,具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已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并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单位、经营单位承诺房屋投入使用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所有房屋及租赁合同纳入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租金和增值均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为保证租金价格稳定,所有享受补贴的项目均须承诺首期租金不高于或变相高于周边同类房屋均价。三年内租金及其他费用上涨幅度与本市成套住房租金上涨幅度一致。条例规定,非配套住房涨幅不超过全市平均租金涨幅的50%,宿舍不得增加。三年后,租金涨幅不得超过周边同类房屋平均租金涨幅。
《办法》还规定了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建(房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区住建(房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 5个工作日后提出意见并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