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直播领域,数字人直播营销作为一种新业态,遭遇了责任归属不清晰的难题。尽管已有相关法规问世,却难以全面应对其运营中的种种复杂状况。这一现象背后,实际上揭示了创新驱动与现行法律监管之间的冲突。
数字人直播营销与传统直播的差异
在传统直播模式里,主播是销售的关键,扮演着主导角色,并肩负着相应的责任。比如在电商直播平台上,真人主播会依据商品特性与观众互动,实时进行讲解和推广。然而,在数字人直播的营销中,由于数字人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直播营销人员,这是两者最根本的不同。再者,数字人销售的商品内容是预先设定的,操作方式也不及真人主播那样灵活多变。
在现实中的数字人直播情境里,消费者对于数字人主播的身份认知可能存在模糊,难以与真人主播区分开来。以美妆产品的数字人直播销售为例,观众很难直接判断出是数字人在进行推荐,还是真人主播在推销。
直播间营运者的义务
数字人虽非责任核心,但直播间管理者依然难以摆脱关联。具体来看,以某知名品牌的数字人直播销售为例,管理者需承担资源分配、直播内容策划等多重运营职责。
直播间管理者需确保平台运作顺畅,同时也要对数字主播涉及的内容合规性、商品宣传真实性等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过去有些商品在数字主播直播时夸大其词,此时直播间管理者需承担相应的后果。
智能驱动型数字人直播的特殊情况
智能数字人直播全由人工智能控制,无人承担主播职责。类似许多科技公司研发的智能直播系统,运行时技术起主导作用。
这种情况下,由于情况独特,缺乏直播营销人员,因此现行的法律条款中关于主播职责的部分难以直接应用。而且,在没有明确责任人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诸如虚假宣传未能及时制止等法律上的风险和隐患。
数字人主播服务机构的角色
数字人主播服务机构在提供脚本等服务时,已经参与到直播营销中。举例来说,一些专业的数字人直播服务机构所创作的脚本内容,常常影响着直播的走向。
内容提供者理应负责处理与内容相关的问题。比如,需要对脚本中的宣传用语进行合法性审查。若脚本问题引发虚假宣传等法律问题,提供者同样无法避免承担相应责任。
技术提供者的责任
技术支持者需为数字人直播带货提供助力,同时务必保障技术安全。以某些大数据技术企业为例,它们为数字人直播提供数据服务,理应对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必须执行信息公布的责任,确保直播间的管理者充分了解这些技术的具体作用和操作方法。此外,还需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受侵犯。若出现数据泄露等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相关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真人形象为原型的数字人相关责任
若数字人直播是以真实人物为模板,那么在真人未亲自参与直播活动时,只需授权其形象,通常无需承担过多的主播职责。以众多明星为例,他们常常将自己的形象用于数字人直播,但并不亲自介入直播的日常运营。
然而,一旦他们参与直播的细节活动,就得担负起主播的职责,比如可能要参与内容审核、直接提供直播内容或设定流程等。此外,依据法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需对以他们为模版的数字人形象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还要保障这些真实个体的隐私信息。
未来数字人直播营销将变得越来越普遍,对此,我们是否认为目前对责任主体的判断方法能够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挑战?期待大家的评论、点赞和转发。